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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棣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无棣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无棣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编制。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回避情形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9:00—11:30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8月3日9:00—8月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无棣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经笔试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面试现场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指定位置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