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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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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6月14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滨州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职业学院网站(www.bzpt.edu.cn)招聘报名入口或关注滨州职业学院官方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聚|滨职”,选择“社会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3年6月16日16:00后,尚未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尽早报名,报名后及时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笔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要求见学校网站公告。

四、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内容为职业教育和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相关事项见学校网站公告。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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